进口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性质:
其一,商业代理性质。进口代理基于与委托方的合同约定,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方办理进口业务,在授权范围内行事,赚取代理费。比如帮企业进口特定设备,负责清关、运输等环节。
其二,行纪代理性质。行纪人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如中贸达以自己名义进口货物再转交给委托企业。
其三,居间代理性质。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委托方与国外供应商达成进口交易,收取居间报酬,不参与具体交易执行。
不同性质在服务范围、风险承担和收费模式上有差异,商业代理和行纪代理服务更全面,风险相对高,收费可能基于货值或服务项目;居间代理服务较单一,风险小,收费多以促成交易为依据。
从法律关系角度看,进口代理性质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直接代理是代理人以委托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后果直接归委托人。间接代理是以自己名义,后果先由代理人承受再转移给委托人。
按业务范围,进口代理有综合代理和专项代理性质。综合代理能包办进口全程,像中贸达可负责采购、运输、清关等。专项代理则只处理特定环节,比如只做报关或运输。
从责任承担角度,进口代理性质分有限责任代理和无限责任代理。有限责任代理按约定范围担责,无限责任代理对进口业务相关所有问题担责,不过实践中无限责任代理较少。
从服务专业性上,进口代理有普通代理和专业领域代理性质。普通代理能处理常见货物进口,专业领域代理针对如医疗器械、化工产品等特定领域有更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