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委托代理公司出口货物,合同里没提退税归属问题。现在代理公司说退税应该给他们,但我们才是实际生产方。这种情况到底该听谁的?如果给错了会有什么风险?
在委托代理出口业务中,正常情况下出口退税是给委托方的。因为委托方是货物的实际生产或采购方,承担了货物的成本及相关税负 。代理方仅负责代理出口相关手续,并非退税主体。
从政策依据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委托代理出口货物,由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即便委托代理合同未明确退税归属,按规定也是委托方享有退税权益。
但委托方要顺利拿到退税,需确保自身符合退税条件,比如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退税资料齐全且合规,同时积极配合代理方提供相关信息。若给错退税主体,后续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核查,需要重新调整,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