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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港和进货港不一致,如何核销

2位顾问回复418人看过

大家好。我是化学品的,客户是伊朗的。他要求我们用他的包装物去装化学品,他把包装物发错港口了,发到青岛港去了,但是我们平常是从深圳的港口出的,如果我们还是从深圳的港口出,可以核销吗? 如果可以,应该怎么操作呢?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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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顾问回答

Julia
Julia服务年限:3客户评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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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发货港和进货港不一致的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下解决方式:

1.更改运输方式:根据客户要求更改成从青岛港出运,这样就能够避免跨港口核销的问题。

2.进行跨港核销:如果客户坚持使用青岛港的包装物,运输又要从深圳港出发,可以进行跨港核销。操作方法为,您需要在出口清单和进口清单上分别注明使用了伊朗客户提供的包装物,同时将卖方名称和合同号一致,并注明货物从深圳港口出发,运至伊朗目的港口。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您需要确保清单信息完整、准确,符合海关的要求,以免产生问题。建议您咨询所在的海关或物流公司相关人员,以便了解更多操作细节。

Ryan
Ryan服务年限:4客户评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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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教给货代啦,只有你有货,他们都会想法搞定--你这个是海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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