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invoice抬头一般有两种常见写法。若采用代理报关、收汇,以代理方名义办理退税的方式,invoice抬头写代理方“中贸达”。这种情况下,代理方负责处理一系列出口事务,包括报关单据的制作等,在收汇环节,款项也会先进入代理方账户,之后再与委托方结算。退税也由代理方办理,操作相对集中。
若委托方自行收汇、自行办理退税,invoice抬头则写委托方。这样委托方需自行处理收汇和退税事宜,代理方仅负责报关等部分环节。但无论写哪一方,都要保证与出口业务各流程的操作主体和相关规定相符,避免因抬头错误导致报关、收汇、退税出现问题。